第七十四章 杀手
第七十四章 杀手
车队行驶了一上午,一路还算太平。与轩辕烨一车的小哥还友善,偶尔还和轩辕烨唠唠家常,在闲聊中,轩辕烨知道了这个小哥叫钱来,是碧云商会收养的孤儿,而且车队中,还有很多和钱来小哥一样,是碧云商会收养的孤儿。钱来小哥说,碧云商会就是他们的家,虽然现在商会不怎么景气。
在一处三叉路口时,已是正午时分。整个车队寻了一处树阴的地方休息。
休息是只车队暂停下来,其实车队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停下来,有的检查物资,有的准备干粮,有的警戒放哨。
轩辕烨倒是很清闲,找了一棵树坐了下来。因为有郑平送的储物袋,干粮也为他准备好了,而且还很丰富。有肉干,有干菜,有饭团,有小酒。
“哟,吃得挺好的嘛。小姐还担心你没准备干粮呢!”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起,是庄容,手里提一个袋子。
“凑合吧,想吃的话随便拿,我也不是小气的人。”轩辕烨早知道她来了,只是对她没什么好感,也懒得多答理她。
“哼!”
庄容哼声后,转身便离去了。
轩辕烨仍然自顾自的吃着。但他很快又发现,庄凝过来了。
“我还担心叶公子初次出远门,没有备好干粮呢。”庄凝走过来,看着轩辕烨吃着。
“哦,庄姑娘如何知道我是第一次出远门呢?”轩辕烨对这个“初次出远门”不是很在意,虽然说,在灵玄大路,他还真是第一次出远门,但他的经验上可是一个野外生存的老手了。
“难道叶公子要我站着和你说话吗?”庄凝毕竟是打理过商会,对处理人际关系中还是有一套的。
生意场中摸爬滚打的人,想要接近一个人时,总是有一种自来熟。想想避开一个人时,也总有千般理由。所谓无奸不商,其实并不是说为商之人有多奸诈,本意是形容商人们的应变能力,他们总是很容易抓住客户的心,从而让自己的目的更有利的达成。
“庄姑娘说笑了,这里本是郊外野地,而且庄姑娘在此扎营,应当属于姑娘的地盘。即是姑娘的地盘,那庄姑娘站坐应当自己做主才对。”轩辕烨没有直接邀请庄凝做,而是告诉她,站坐你随意,“倒是庄姑娘如何看出我是第一次出门?”
庄凝还没说话时,身后的庄容不高兴了,“你小了怎么不知好歹,我家小姐亲自过来,你……”
庄容本就不喜欢轩辕烨,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小姐对这小子总是很感兴趣似的。
“没事,容姨,人家不请,咱们自己坐。”庄凝不等庄容说完,自己就先盘腿坐了下来。
庄容也不能真拿轩辕烨怎么样,现在见自家小姐真坐了下来,哼!了一声后,也跟着坐了下来。
见庄凝坐下了后,轩辕烨又拿出一小壶酒,递给庄凝。虽不知她过来的目的,至少这少女对自己这个身份还是不错的。况且还和他们家族有些渊源。
“谢谢。”庄凝也不客气,拿着酒壶仰头大喝了一口,“其实也没什么,见你和阿土的相处,加上榆南城城主的交待,不就是一个未经世事的富家大少爷吗?”
“呵呵,要让庄姑娘失望了,我还真不是什么富家大少爷。郑城主不过与家父有过一些交际,所以对我稍加照顾一二。”轩辕烨也没说谎,自己还真不是一般的富家公子能比的。
“呵呵,无所谓。即然是郑城主朋友家的公子,咱们就算是朋友。”所以说生意人自来熟,就是他们一般酒下肚,两三句成朋友。当然,这朋友的份量,还得看个人怎么看待了。
“朋友?好。来,为朋友干杯。”轩辕烨说完举起酒瓶,要与庄凝碰杯。
对于庄凝,轩辕烨还是愿意交这个朋友的。因为之前庄凝的话,让轩辕烨还是很感动,一个人在受过恩后,能一直记得。而且是在自己都面对困难的时候,还不忘想帮助自己的恩人。
“干杯?”对于这个新词,庄凝疑惑不解。
“呵呵,就是碰一下杯,表示友好和成交的意思。”轩辕烨举着杯子,见庄凝不解,只能这样解释着。然后等着她理解。
“哦!原来这样。来,干杯。”庄凝焕然大悟,也没想到轩辕烨如此直爽,还能用上这么新颖的词。
“嘭!”酒杯碰撞的声音。
“嗯,还别说,这一碰,感觉就是不一样。有一种压力被释放的感觉。”碰杯后,庄凝喝了一口酒,放下酒壶来,回味刚刚的情景。
“是吧。喝酒碰杯,酒其实就像男女朋友,爱就要说出口,对方才能感受得到。”轩辕烨解释道。
“哼,油嘴滑舌的登徒子。”轩辕烨话音刚落,庄容不和善的语气就响起。
轩辕烨听见庄容的话,也意识到自己的比喻好像有点暧昧。
“那个……庄姑娘,我不是那个意思。”轩辕烨有些尴尬,抬头望着庄凝的道。
不看还好,庄凝被他这一望,顿时脸“刷”的一下就红了。
“没,没事。我知道叶公子只是比喻。而且,叶公子的比喻的很到位。碰杯后,还真是有那种压在心底里的话表达不了时,然后因为碰杯而释放出来了。”庄凝低头不好意思的回答。
“我看就是耍流氓。”庄容又没好气的插了句。
“容姨,你别那么说,我相信叶公子不是那种人。”庄凝知道老妇对轩辕烨的印象不好。但一个是外人,一个是从小看自己长大的长辈。总不能帮着外人吧。
“小姐,我看你得小心点。”庄容又瞪了一眼轩辕烨。
“叶公子,对不起啊,容姨就是这脾气。公子见谅。来,干杯。”庄凝学着轩辕烨的,先举起了酒壶。
“呵呵,干杯。”轩辕烨也举起酒壶,正准备喝的时候。
“嗖!”突然一细响划过天际,直接朝轩辕烨和庄凝接近。
来不及多想,轩辕烨向前一倾,一手搂着庄凝就地一滚,滚出离原来的位置两三米。
“小子,尔敢……”
“嘭。”
一只利箭插在轩辕烨背靠着的大树上。
因为轩辕烨是背靠着大树,庄凝面对着轩辕烨而坐,箭是从庄凝背后射来的。别人没发现,但轩辕烨发现了,所以提前抱着庄凝躲过去了。如果不躲避,以这利箭的力度来看,绝对是先穿透庄凝的身体,再命中轩辕烨。
庄容不知道,她以为轩辕烨欺负庄凝。见他抱着庄凝就地滚时,顿时慌了,刚出声制止,箭已插在了树上。
“什么人?”庄容“刷”的一下把手中的一把厚背刀拔出来握在了手上,脚步成小弓步,一脸面临大敌的状态。
其他也听见庄容大叫,也纷纷从马车中掏出武器来,如临大敌般警戒四周。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人事。
“叶公子,你压着我了。”庄凝此时的处境非常的尴尬。幸好其他人都被那袭击给吸引住了,不然都会大跌眼镜。最烦的是,好像轩辕烨还不打算起来的样子,只能轻声的提醒轩辕烨。
此时的轩辕烨正压在庄凝身上,双手紧紧的抱着她。除了头是抬进来的,盯着那利箭所袭中的大树。几乎都与庄凝亲密接触了。
“哦……”
听见庄凝轻声提醒,才想起自己身下还压着个人。于是回过头来,想起身。可刚回头,四眼相对,两嘴距离只有两三公分了,轩辕烨清楚感觉到庄凝的呼吸。然后两人同时感觉心脏处那种加速的频率。一种发烧的感觉瞬间传遍全身。
“对,对不,不起。”轩辕烨赶紧起来,庄凝本就是很漂亮的那种,此时更是迷人。轩辕烨真怕自己再多看两眼,会把持不住自己。
“没,没事。”庄凝另然嘴上说没事,可脸依然像个红苹果一样,煞是好看。而且并没有马上要起来的意思。
“那个,应该没有危险了。”这是轩辕烨确认过后,才说出来的。他的神识,就如雷达一般,小范围藏了人是逃脱不了他的感知的。
庄凝有些恋恋不舍的站了起来,望向庄容。
“嗯。”
庄容点头会意,收起武器。走到大树前,从身上掏出一块巾子,小心翼翼的包裹钉在树上的利箭。然后用力将其拔出来。仔细看了一会,又放在鼻子下闻了闻。
“小姐。应该没有毒。”在确认没有毒后,庄容把利箭递给了庄凝。
轩辕烨离庄凝不远,此时好看清楚了利箭。箭,身长约九寸长,也就是三十公分,小母指粗细,全身漆黑,尾部没有箭羽,箭头入木三寸深。
这不是诸葛亮的诸葛连弩的箭吗?只是这发箭之人的功力不一般。
“叶公子怎么看。”庄凝将箭又递给轩辕烨,问道。
“呵呵,庄姑娘抬举了,在下第一次出远门,遇上这种事,还真发表不了什么建议。”其实轩辕烨比她们都观察的仔细,如果没猜错的话,这箭是冲他来的。
利箭虽然是从庄凝背后射来的,但从钉在树中的深度和位置来看。庄凝可能是一个牺牲品。
利箭能入木三寸深,足见它的力度和穿透力穿越一个人不成问题。而从钉在树上的位置来看,如果轩辕烨不让来,应该是正中他心脏的位置。
因此,足见要他命的人的快,狠,准。能在这么多人面前无声无息的放出冷箭,以无声无息的走掉,快。为了杀他,不惜搭上一条无辜的性命,狠。能在这么远的距离,穿越一个人后命中目标的要害,准。
要放前世,配上高技术,他轩辕烨也能做到。而且不至他,还有很多人能做到。如《战狼》中,主角就可以以***透砖头,直击敌人头部。
这种人放在正义一方叫狙击手,要放在在反方,就是杀手。
杀手!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