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去死吧,迪德里克
不管是现在还是永远。如果弗莱彻不打到猎物,他今晚会饿死的。
黄昏快到了,他已经跑得很晚了。他需要尽快返回村子,否则大门就会关上。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他要么用他没有的钱贿赂警卫,要么一夜之间在森林里冒险。
这只小麋鹿刚刚在一棵高大的松树上摩擦完鹿角,刮掉覆盖它们的柔软天鹅绒,把尖尖的尖头留在下面。
从它的体型和身材来看,弗莱彻可以看出它是一个少年,炫耀着它的第一套鹿角。这是一个很好的标本,皮毛光滑,眼睛明亮而聪明。弗莱彻几乎为猎捕这样一个威严的生物而感到羞愧,但他已经把它的价值加在了脑子里。
当皮草商来的时候,这件厚大衣做得很好,尤其是现在冬天。它可能至少能赚五先令。
鹿角状况很好,如果小一点的话,如果他运气好的话,它们可以卖四先令。
正是他最渴望的肉,他最喜欢的肉味红鹿肉,会把滚烫的脂肪滴进他的炉火里。浓雾弥漫在空气中,把弗莱彻裹上一层薄薄的露水。
森林异常平静。通常情况下,风使树枝发出嘎嘎的响声,使他能悄悄穿过闻所未闻的灌木丛。现在他几乎不让自己呼吸了。
他拉开弓,射出一支箭。这是他最好的箭,箭杆笔直而真实,是用优质鹅毛制成的,而不是他在市场上买的廉价火鸡毛制成的。
他轻轻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拉回了弓弦。他手指上很滑,他把它涂上了鹅油,以防空气中潮湿。当他把重点放在麋鹿身上时,这一点变得越来越模糊。弗莱彻蹲在几百英尺外,躲在高高的草地里。
一次艰难的射击,但缺少风带来了自己的回报。在飞行中没有阵风能把箭击飞。他以一种流畅的动作呼吸和射击,拥抱着从痛苦和饥饿的经历中汲取的身心静止的时刻。
他听到弓弦发出闷闷的刺耳的声音,然后当箭射向家时发出砰的一声。这是一个美丽的镜头,带着麋鹿穿过胸部,进入肺部和心脏。
这只动物倒下了,抽搐着,在地上扑打着,它的蹄子在地上的死亡之痛中敲着一个圈,他冲向猎物,从大腿上的细鞘上拔出一把剥皮刀,但这头鹿还没到,就死了。
干净利落的杀戮,伯顿会这么说的。但杀人总是一团糟。从麋鹿嘴里冒出的血腥泡沫证明了这一点。他小心地取下了箭,很高兴看到枪杆没有折断,火石尖也没有在麋鹿的肋骨上留下缺口。
虽然他是弗莱彻的名字,但他绑箭的时间让他很沮丧。他更喜欢伯顿偶尔给他的工作,在锻炉里锤打和成形铁。也许是因为炎热,或者是因为一天的劳累之后,他的肌肉酸痛得很厉害。
或者是后来付钱给他的时候,硬币压在了他的口袋里。
小麋鹿很重,但离村子不远。鹿角是很好的把手,鹿肉很容易滑到湿草上。他现在唯一关心的是狼,甚至野猫。当他把战利品带回家的时候,他们偷了一顿猎人的饭菜,即使不是他的生活,也不足为奇。
他当时正在比尔图斯山脉的山脊上狩猎,这是因为它们独特的双峰看上去像两只犬科动物。村庄坐落在他们之间的锯齿状山脊上,唯一的一条通往村庄的小路是一条陡峭的岩石小路,从大门可以清楚地看到。
村庄周围有一道厚厚的木栅栏,顶部每隔一段距离有一个小的望塔。这个村子很久没有遭到袭击,事实上,弗莱彻十五年来只有一次。即使在那时,也只是一小队小偷,而不是兽人的突袭,不太可能发生在丛林的北边。尽管如此,村委会还是非常认真地对待安全问题,第九个钟声过后进屋对迟到的人来说总是一场噩梦。
弗莱彻把动物的尸体移到长在岩石小路旁的茂密的草地上。他不想把大衣弄坏,那是麋鹿最珍贵的部分。皮草是该村为数不多的交易资源之一,因此得名:毛皮。走起来很重,脚下的小路很危险,在黑暗中更是如此。
太阳已经消失在山脊后面了,弗莱彻知道钟随时都会响。他咬紧牙关,匆匆忙忙,在砾石上擦着膝盖,跌跌撞撞地说脏话。当他到达前门时,他的心沉了下去。他们关了门,上面的灯笼亮着,为他们的长夜守夜。
懒惰的警卫很早就关了门,渴望在村里的小酒馆里喝一杯。你这个懒鬼!“第九个钟声还没响呢。”弗莱彻咒骂着,让麋鹿的鹿角掉到地上。让我进去!“我在外面睡觉不是因为你等不及要自己喝得烂醉,”他把靴子摔进了门。现在,现在,弗莱彻,保持冷静。
“这里有很多好人在睡觉,”上面传来一个声音。是迪德里克。他探出身来,越过弗莱彻上方的栏杆,他那圆圆的月光般的大脸上露齿而笑。弗莱彻做了个鬼脸。在今晚本可以值班的所有警卫中,最差的当属迪德里克·卡维尔。他十五岁,和弗莱彻一样大,但他认为自己是个成年男人。
弗莱彻不喜欢迪德里克。卫兵都是恶霸,总是找借口行使他的权力。我今晚早些时候派了日班。你看,我非常认真地履行我的职责。
“对明天到来的交易员可不必太小心”。“你永远不知道外面会有什么样的小偷。”他笑着说。
让我进去,迪德里克。“你和我都知道大门应该一直开到第九个钟声,”弗莱彻说。就在他说话的时候,他听见钟声开始发出洪亮的钟声,在下面的山谷里隐约回响。那是什么
“我听不见你说话,”迪德里克夸张地举起一只手捂着耳朵喊道。我说让我进去,你这个白痴。这是违法的!如果你现在不开门,我就得报告你!”他大声喊道,对着栅栏上苍白的脸怒气冲冲。
好吧,你可以这样做,我当然不会嫉妒你这样做的权利。很可能我们都会受到惩罚,这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我们为什么不在这里达成协议呢?“你把那只麋鹿留给我,我今晚就省去了你在森林里睡觉的麻烦。”
“把它扔到你?,狗屎”弗莱彻不相信地吐了口唾沫。
“这是公然敲诈。”
来吧,弗莱彻,讲道理。狼和野猫会来觅食,即使是明亮的营火也不能在冬天把它们赶走。你可以在他们到达的时候把它踢开,或者留下来当开胃菜。
不管怎样,即使你坚持到早上,你也会两手空空地穿过这些大门。“让我来帮你。”迪德里克的声音几乎是友好的,好像他在帮弗莱彻一个忙。弗莱彻的脸烧红了。
这是他以前所经历过的一切。不公平在毛皮中很常见,弗莱彻很久以前就承认,在一个有无的世界里,他绝对是后者。但现在这个被宠坏的小子,这个村子里最富有的人的儿子,正从他那儿偷东西。
是这样吗?“弗莱彻问道,他的声音低沉而愤怒。
你觉得你很聪明,不是吗?“这只是一个合理的结论,在这种情况下,我恰好是受益者,”迪德里克说,从他的眼睛里弹他的金色流苏。
众所周知,迪德里克是私人教师,以华丽的言辞炫耀他的教育。他父亲希望有朝一日他能成为一名法官,最终他会去霍明姆一个大城市的一家律师事务所。
“你忘了一件事,”弗莱彻咆哮道。我宁愿睡在树林里,也不愿看着你杀了我。我想我会叫你虚张声势。我还有一个漫漫长夜。
“看着你试着避开狼会很有趣,”迪德里克笑着说。
弗莱彻知道迪德里克在引诱他,但这并没有阻止他的血液沸腾。他把怒火咽了下去,但仍在他的脑后酝酿着。
我不会把麋鹿给你的。皮毛只有五先令,这肉再值三先令。让我进去,我就忘了报告你了。“我们可以把这整件事抛在脑后,”弗莱彻说,艰难地吞下了他的自尊心。
我可以告诉你的。我不能空手而归——现在不行,知道吗?但是,既然我觉得很慷慨,如果你把那些你没提的鹿角给我,我就给它一个晚上,我们都能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弗莱彻对这个建议的胆量不以为然。
他挣扎了一会儿,然后放手。四先令在他自己的床上值一晚,对迪德里克来说,这不过是零钱。
他**着拿出剥皮刀。它非常锋利,但不是用来割鹿角的。他不想把这头麋鹿**,但他必须要抓住它的头。一分钟后,随着脊椎的一些锯子,他的头在他的手中,血滴满了他的鹿皮。他做了个鬼脸,举起来让迪特里克看看。
“好吧,迪德里克,过来拿吧,”弗莱彻挥舞着可怕的奖杯说。“把它扔在这里,”迪德里克说。“我不相信你会把它交出去。”
“什么?”弗莱彻不相信地喊道。现在就扔了,否则交易就取消了。“我不必费心去和你搏斗,在我的制服上沾满鲜血,”迪德里克威胁道。
弗莱彻**着把它扔了起来,在自己的紧身衣上洒了血。它飞过迪特里克的头,在墙上叮当作响。他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去得到它。
“很高兴和你做生意,弗莱彻。明天见。“在树林里露营愉快吧,”他兴高采烈地说。
等等!弗莱彻喊道。我们的交易怎么样?
弗莱彻,我推迟了我的交易。我说我今晚就到此为止,我们都会得到我们想要的。你早点说你宁愿睡在树林里也不愿把你的麋鹿给我。好了,你得到你想要的,我得到我想要的。弗莱彻,你真的应该注意任何协议中的措辞。
“这是法官学到的第一个教训,”他的脸开始从栏杆上消失。
“不是这样的!让我进去,你这个没海绵体的孤儿!弗莱彻一脚踢到了门上,怒吼道。不,不,我的床在家等我。
“不过,我不能对你说同样的话,”迪德里克笑着转过身去。
你今晚值班。你不能回家!弗莱彻喊道。如果迪德里克离开了,弗莱彻就可以报仇。他从未认为自己是告密者,但对迪德里克来说,他会破例的。”
“哦,现在不是我警戒,迪德里克走下栅栏台阶时,声音微弱地喊道。我从没说过。我告诉雅可夫,他在使用私人厕所的时候,我会留意的。
弗莱彻握紧拳头,几乎无法理解迪特里克欺骗的程度。他看着他那破鞋旁的无头尸体。当愤怒像胆汁一样涌上他的喉咙时,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这还没有结束。
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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