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变化
最近陈红又招来三个女服务员。和丁云一样,她们都来自湖省最西边的国家级贫困县:黄县。九个小时的长途大巴,从黄县汽车站到湖市西郊客运站,再挤上五十分钟的公交才到达。
看到这三个长得实在只能算朴实的姑娘,陈红没有拒绝。谁知道从她们背着大包小包,从家门口到黄县汽车站,又花了多少个小时呢?
三个姑娘里最瘦小的那个叫费娇,内眼角长了颗显眼的大黑痣。她有时看起来战战兢兢的,有时又像是在发愣,说话也总是在颤抖的,即便这样,蔡靖芳还是能听出她浓重的口音。有一张大方脸的叫刘荣,性格老实温吞,总是用笑替代说话,让干什么就干什么,虽然只有十七岁但偏偏有种天然的母性气质。第三个姑娘叫石春,留着一个和蔡靖芳一样的短发,不过她是大眼睛瓜子脸,然而配上她的鼻子嘴巴,却总有些哭丧的相。她身材要比大家都成熟许多,肩膀也宽厚,是所有服务员中个儿最高的了。
她们三个的到来也意味着,活色生香的服务员们终于可以轮班休假了。不忙的周一、二、三不忙的时候,一天能安排两人同时休息。
汤媛媛高兴地约了她以前的朋友玩,她长大的那个老国企最近才被划入了正在飞速发展的湖市,成了一个郊区。其实两地连讲的话都不一样。虽有个湖市人的身份但她从小就没什么进城的机会,现在可是玩疯了。明敏在休息日会选择睡到午后,然后全副武装地出门、再带着大包小包回来,前卫得招来无数回头,她也非常享受这种感觉。看来是没有一点存钱的想法。新来的假期对丁云来说约等于无,她自愿留下来帮金燕教自己的几个同乡妹妹们熟悉业务。几个女孩也对她十分感激。她皱一下眉头,费娇就会不敢说话。刘荣倒是大方一些,没几天就敢给客人点餐了。只有石春时不时地会莽撞一下,让她头大。最近她比金燕还严格,生怕几个女孩丢了人。
蔡靖芳在这个陌生的省会城市毫无去处。蔡靖诚和她的休息日总也凑不到一起,她只好在酒楼附近闲逛。最近她的闲逛范围扩展到了离活色生香两个路口的地方。她惊喜的发现一家自己家乡没有的宠物店,并有目的地装作自来熟地和老板娘聊了起来,借机也能摸摸可爱得让人尖叫的小猫小狗们。最近三个礼拜的休息日,她都在这儿度过,为了不被赶跑,她还会主动地帮老板娘干活。
这天,正逗弄玻璃房里小猫的她,远远看到了又拎着好几个购物袋回宿舍的明敏。她刚想打个招呼,却见一个男人突然从路旁巷子里冒出来拦住了明敏。那个男人约莫二十五六,头发凌乱胡子拉碴,背心卷到了肚子上。蔡靖芳肯定自己以前没见过这人。
凭着本能的怀疑,蔡靖芳朝他们走去。没想到刚走出没几步,那男人就扇了明敏一巴掌!蔡靖芳立刻以最快的速度挡在了明敏前面,震怒道:“你想干什么!”
男人意外地退了几步,刚刚扇完巴掌的手叉在后腰,对明敏冷笑道:“怎么,这么快你又找到新姐妹了?这次你准备怎么糟蹋她呀?”
“滚开!”还不等明敏有任何反应,蔡靖芳先开了口。
“我告诉你,孙子!下一个路口就是派出所!我的同事也都住在这附近,我喊一声他们都能听见,十几个男的,个个都有刀。我们不怕你!”蔡靖芳不大的眼睛瞪着,却像要射出火一样。明明比这两个人都要矮,但在说话的那一刻,她单薄的身体爆发出了骇人的力量。
男人的眼神明显有了闪烁,他不服气地抬了抬下巴,指了一下明敏就走了。
“你怎么来了?”明敏不住嘴角上扬地对蔡靖芳说,好像刚才发生了很好笑的事一样。
“我靠,我靠吓死我了,他是谁啊?”
“我朋友的男友,现在是前男友了,神经病一个,没什么好怕的。”
“你才神经病呢,他打你了!”
“他打不过我的。”
“开什么玩笑,你一个弱女子还没我胖呢你能打得过男的吗?今天你是碰见我了,以后还有这样的事你要喊救命的知不知道!”说完蔡靖芳朝明敏翻了个白眼。
“哈哈哈哈哈,你经常救人吗?”
“救什么救,我就是读书读傻了,什么讲文明懂礼貌见义勇为一顿胡学。我刚才就是一时冲动,现在想想都要吓死了。你还不知道怕!”
“你那么害怕还肯救我?”
“我说了我就是读书读傻了,以后再也不救了!”说完蔡靖芳便快速地往前走了。
“别生气嘛!”明敏踩着高跟鞋追上她,调皮地眨了眨眼说道。
“我也不想问太多,但看样子他肯定还要来找你的,到底怎么回事,你是欠了人家钱吗?”
“他不是什么好人,所以我就劝我朋友和他分手咯。你也看到了,他真不是什么好人。”
“是吗?哎,你也真惨,遇到这种人。”
“爱情很可怕吧?”
“所以我只要暗恋就够了。不过他刚才说,你准备糟蹋我之类的话是什么意思?”
“我怎么知道?”明敏说完,这次又走到了前头。
两人一前一后回了活色生香,没对人提起刚才的事。
之后的一个礼拜,汤媛媛明显开始讨厌起石春来。只要是三个姑娘不在,她都必要向旁人抒发她的震惊:“她用洗衣服洗头诶?碗也是,自己吃的碗她能放到寝室两三天不洗,要洗也是用洗衣粉洗?你要是自己一个人住就算了,我们都在诶,她这样谁敢睡她旁边?”
这种讨厌很快就在活色生香弥散开来,老板娘和金燕开始觉得她怎么教也教不会,干脆只让她打扫卫生。就连小伟和小蔡这种平时没和她说过话的人,遇见她时都会一脸嫌弃地绕开。费娇和刘荣在丁云的默许下,走得越来越近,用方言说些只有她俩能听清的悄悄话。
石春的确挺笨的。打扫天花板的时候,人家喊了她一声,她回个头就够了却还顺便松了手,绑着棍子的扫帚一下子掉到了蔡靖芳脸上。满嘴的蜘蛛网,不生气是假的!但看她一个劲儿道歉的样子,还真不像是故意的。
当然这都只是生活习惯上的小毛病,谁都难免会有人看不惯的一面。而真正引爆大家愤怒的导火索是,她竟然写了封情书。
虽然没人得知情书的内容、收信人对于这份感情的回应也是三缄其口。但风言风语里她被描述成了一个毫无自知之明,明明长得丑就该认真劳作一生,却还妄想得到爱情的癞蛤蟆。最可恨的是,她没有一点农村女孩该有的“本分”。
“小蔡,石春那封情书到底给谁了啊?”
“不行,他不让我们说。”
“那我知道了,肯定不是给你的!”
“怎么就不能是给我的?我就那么没魅力吗?”
“快说呀,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不行。我们男生约好了,不会说的。谁说就罚50块钱。”
“给我一点提示嘛,不一定要说出来啊!”
“你想知道啥?”
“是不是孙志?”
“……”
“说嘛,就是孙志吧?”
“你为什么觉得是他?”
“他长得最帅了。”
“他哪里帅啊?我都不知道女的喜欢他什么,一天到晚呆呆的。”
“好了,我会保密的。”
丁云三下两下就得到了想要的回答。在默默观察一周后,她可以完全确定,孙志肯定拒绝了石春。哪个男生都不会答应石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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