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可怜的熊孩子
方白跟随着希嘉进了村长。
后面一位可怜人在牵着马,他穿着粗糙衣服,头顶的帽子到处是洞,蓬乱的头发钻了出来。由某种植物纤维织出的破鞋露出脚趾。
他还有很多伙伴,他们叫同一个名字——农奴。
此时已是教堂白天第七次钟声,许多的自由民停止了耕作自己分配到的土地,将手里的农具收拢到一起。
长着胡子,穿着干净整洁的长袍牛倌开始用鞭子呵斥着农奴们将牛集中到一起,一排木桶齐齐排开,里面装着刚打上来的清凉的井水。
“希嘉小姐万安。”牛倌上前行礼。
希嘉看起来则有点心不在焉——“你好,牛倌。”
“哦,您真的买了这条狗?相信我,您的眼光不会错,这是我们村子,不,我可以肯定的说这是整个您父亲的领地内,可以找到的最聪明、强壮、乖巧、优秀的狗,它曾经赶跑过两只想要偷羊的火狼。”
牛倌尽量控制着乡下的土味口音,就像他平时模仿牧师老爷那样。
这位牛倌很清楚希嘉尊贵的身份,身为领主辖区内替领主“放牧”的“牧羊犬”之一,他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在希嘉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
希嘉过来只是看望村庄里的牧师,很快就回离开,但是这短短时间内留下一个好印象也不是不可能。
牛群还在豪饮,发出响亮的声音。牛倌手下的学徒助手在帮忙照顾着那些牛,用清水擦拭着牛扛着犁的部位——上面出现了勒痕。
希嘉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狗,它低声呜咽着,躬下身子——前爪捂着鼻子、后爪用力的蹬着泥土;往前冲了几步,然后快速回来,继续蹬着土地、捂着鼻子。
它的行为很快引起了希嘉和牛倌的注意。
“我的狗好像不喜欢这里,那么我得走了,牛倌。”希嘉低垂眼睑,然后招呼了一下自己的狗。
方白已经迫不及待的往前冲了,撒了欢的一路小跑。
没有更多的原因;狗的嗅觉极其灵敏,而田地里的牛粪气味实在浓烈至极,尤其是牛倌——那股刺激的药水、牛粪、香水混杂在一起特殊气味实在让人...让狗难以忍受。
牛倌看着希嘉和方白离去的背影,似乎有些羡慕、也有感慨:“我怎么就没有交上好运,养了一条火狼呢,希嘉小姐的狗,起码每顿都有骨头吃吧?”
“骨头?”旁边一个学徒咽了咽口水,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我看见啊木那个牧童,在第六次敲响钟声前拿了一个这么大的...”
他伸手比划了出来,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这么大的干豆,上面,上面裹满了虾粉。我出一分纳让我舔两下他的手掌他都不愿意。”
“虾粉?虾粉!不亏是希嘉小姐,这么小就有老爷风范。”牛倌感慨了,口水也不争气的咽了咽,突然他意识到了什么。
“虾粉?虾粉关你什么事,圣灵不眷顾懒鬼!你再偷懒!你就永远别想学到养牛的手段!赶紧去干活!”
牛倌拳打脚踢,学徒抱头鼠窜。
......
这里算是附近村庄最为繁华的一个。
眼前的房屋很多,这些房屋多是由木头和羊皮毛毡制成、穷苦一些的是木头和草皮、富裕的就是木头和垒砌起来的石块。
大多数的房屋还算规整,但无一例外的——充斥奇怪的味道。
这些房屋丝毫没有“房间”“厕所”“厨房”之类的概念,而且是人畜挤在一起,羊还好一些,由牧童放牧、赶回来后由牛倌点数,最后集中到羊圈里。
而牛,除了夏役,其他干活时候只有下午结束由牛倌照料,其他时间归还各家。
或许是影子留下来的习惯,方白喜欢分析自己周边的环境。
随着接近内部。
从五十米出现一栋建筑,变成了三十米出现一栋建筑。
空余间隙,大多由树林、菜畦、高地、乱石组成。
路上的行人衣着更加干净、舒适,大多数穿有破旧但完好的鞋子,头发缠结也不像农奴一般如拖把倒扣头上,有过修剪的痕迹。
他们是自由民,在没有欠下两年债务之前他们是自由的,不属于领主的私有财产。
所以他们看见希嘉,也不像农奴那样趴下行礼,头都不敢抬;而是右手握拳,放在左胸前,左手扬起,最后鞠躬。
这是教会礼。
又转过好几道路口,终于,吴方白眼前出现了一座全村最好的建筑。
这座建筑大约十米,用料大多是灰白的石块,顶上铺设红褐色的瓦,甚至连窗户都有类似玻璃的半透明物体遮挡。
建筑门前摆着几座粗糙的石制雕塑,透过敞开的大门,里面是一个宽阔整洁的院子,正中有一口水井。
道路也不是由石子铺成,而是由灰白石板构成。
门前有一个人在等着了,提着一盏马灯,神色紧张。
“希嘉小姐,牧师老爷已经等了你很久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窗户淡黄的光芒还在亮起。
“圣灵啊,晚祷告快结束了,你连晚饭都没有吃,牧师老爷也没有找到你的课业。”
方白认识他,也见过几次面,知道他是牧师的助手,大头莫斯。
一到晚上视力就很不好,曾经不止一次看到他在晚上的时候摔得河里。
而且患有皮肤癣,方白看见过,就在他的后背。
尽管地位很高,但是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他一直很害羞,不愿意和陌生人接触。
听到莫斯的话,希嘉也有些害怕了,加快了步伐。
“把我马牵回去。”这是她对莫斯说的,这让后者的表情几乎是瞬间变成了惊恐。
“希嘉小姐,你还把马牵了出去,哦,哦,哦!你…你可真是要把牧师老爷气死,这次我可不敢帮你了,我也会挨教鞭的,一定的!”
他絮絮叨叨的,提着马灯,往希嘉的身后照去,看到了马被一个农奴牵着。
“快点,快点牵到后院去,可别被牧师老爷发现了,算了,你们这些懒鬼做事总要让人监督,还是我来吧,还是我来吧,你可以回去了。”
他督促着,接过了马的缰绳。
别说方白,希嘉都发现了莫斯的小心思,他并不乐意与现在明显处于生气状态的牧师共处一室。
看到希嘉有些犹豫,毕竟熊孩子回家晚了总免不了一番斥责。
但方白对牧师也建立有一定的印象。
深居简出、为人和善、虔诚、注重自身仪表;喜欢绘画、诗歌、写字、骑马。
给方白进行过几次喂食。
除去两年内,对两名逃跑的农奴施加绞刑,用火刑烧死一名异教徒女孩外,他确实称得上是好人。
方白对宗教也并不反感。
因为前期宗教往往意味着秩序和规则,以及确保了底层对上层的一些利益。
“回来火,回来。”希嘉着急的小声呼唤着方白。
看到方白穿过院子,走进了房间,她咬咬牙猫着腰,慢慢的移动着。
…
房间外面很简洁,屋子里面也很干净,豆大的油灯点着,并不黑暗,房顶留出了一个挂灯但没有点上,四周都是类似于书架、木桌、礼器、绘画板、神像一样的东西,墙壁上还有一个小壁炉,里面还正燃烧着一团火焰。
一个穿着白袍的中年人跪在一块地干净的地毯上,腰板挺直,面对神像,表情虔诚:
“主圣灵,请启示我祷告的心,用你的手抚摸我。
使我在一切的事上刚强壮胆,你是我的拯救我生命的源泉,在你里面充满喜乐和盼望。
即使在黑暗中行走,你的光却永远照亮。
你是我的主,是我的方向,是我人生的答案,是我所有的指望…”
方白进来的时候,晚祷告已经接近尾声。他走到牧师身边,乖巧的蹲在在地上,看着神像。
直到牧师念出最后一句:唯圣洁之灵永存。
他才注意到了旁边的方白。
“我好像记得你,小家伙,你是村子里的牧羊犬?”
“你也在看圣灵吗?圣灵喜悦众生,他可以将所有人领到神国,你也可以,那是河流流淌奶与蜜,羔羊与狮子共存之地,如果你虔诚,你也可以成为羊群的牧羊犬。”
牧师微笑着抚摸着方白的皮毛,眯着眼睛,看起来竟然是有点醉了。
但是方白没有闻到他身上的酒味,那么原因只有一个——他很虔诚。
晚祷告使他心灵得到了满足与洗涤。
方白从心理上讨厌这样的人,因为这种人善良起来,简直就是圣人,而自己这种罪孽深重的人在他们面前,简直就是一坨。
如果邪恶起来,那么他们就是最恐怖的疯子,能把一个无辜的小女孩活活烧死而丝毫不会愧疚,并且发自内心的感到高兴——看啊,ta得到了净化,我在做善事。
但是身为一条狗不能想太多,只能露出肚皮,然后任人抚摸。
“所以你买下了它?”牧师看起来并没有生气,而是指了指神像下方的地毯。
“祷告吧,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圣灵你的主,只有前往神国证明你的业绩足够你才能减少祷告。”
希嘉不敢反抗,而是跪下来,表情虔诚的开始了祷告。
牧师在一旁,将画板拿了出来。
“明天你就要进城进修,但是懒惰之人必将不被我主注视,今天的课业你也需要完成,你明天还有半天的时间准备进城需要的东西,那么明天的课业最好在今天完成。”
说着,他拿出了纸和鹅毛。
方白注意到,希嘉的脸瞬间没有这么虔诚了,腰也没有这么直了。
接着,一条教鞭用力的打在她的肩膀上:“专心!”
方白转过头去,不忍心看了——可怜的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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