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二 尽是他乡之客
金灿灿的麦田上,忽地掠过一个白色的身影。
戴着斗笠的割麦老农抬起头来,瞥了眼那灰色的身影,见怪不怪地撇了撇嘴,“喂!白秀才!别又踩坏了俺的麦子!小心俺这次真上掌柜那告状去!”
片刻后,一阵清澈的嗓音随风飘来。
“知道了知道了!但刘老您心里清楚,我可没踩坏你家麦子过!昨天那次可是这——”
话音未落,又是一道飞快的身影从老农的身旁飞掠而去。
只不过,这个身影黑红相间,且有些许亮眼的反光。
老农一怔,掐了掐手指,略感惊讶。
今日这荣将军,咋又一下快上那么多。
三日前他刚来追白秀才的时候,白秀才可是还跑到半路停步与自己寒暄了一番。可今日,白秀才咋连一句话但都说不全了。
敢情这荣将军果然如传闻说的那样是个武道奇才,指不定以后都能有那小百人的修为……也难怪好些年前的弱冠礼上才会被那徐老将军一眼看中,第二天就被那兵部的官老爷像娶媳妇那样轰轰烈烈地迎走了。
一说到媳妇,老刘抹了把脸,看了眼悬在半空的大太阳,又看了眼身旁的木车里不到半车的麦子捆。
老刘直了直腰,将镰刀放在了木车上。
老是老了,但急也不急了,吃完饭再割呗。
……
微风轻拂,穿过那金色的海洋,吹拂至那个不高的小土丘之上。
那珠参天的老槐树,摇曳起了翠绿的新叶。
树荫下,绚丽的光斑交错璀璨,就好似孩童手中的万花筒一般,总有无穷尽的韵味留存其中。
身着白色长衫的男人站于树下,青黑色的发丝于其双鬓上随风飘扬,为其那本就玉树临风的身姿更添了几分飘逸。
他伸出手掌,轻轻地贴放在那粗壮的苍天傀树之上。
五年前,它颓颓老矣。
五年后,它枯木逢春。
片刻之后,白衫松手转身,看向了身后那个正气喘吁吁的身影。
他身着只有朝中五品官员以上才可穿戴的红色锦带官衣,又在外披挂了一件象征着武官的黑色鱼鳞甲胄,腰间还佩着一柄御赐的龙首短刀,一看就知不是什么好说话的主。
白衫淡淡一笑,待他喘上了几口气候,才张开口,“荣都尉,辛苦了。”
“还不是拜你所赐……好你个王满修。”武官白了他一眼,终于平缓了吐纳,平息了心神。
“现在的话。”白衫微笑着轻声道,“唤我‘白秀才’便好。”
“……行,那白秀才,你真的不考虑一下陛下的提议吗?”荣都尉擦了把额头上的汗水,“那可是从三品的大官。”
“我不是说了吗?”白秀才微扬嘴角,走至他的身前,伸手轻轻为其扫去了肩上的落叶,“等都尉你哪天能赶在我之前抵达这颗槐树,便与你一同前往雍阳。”
一听这话,荣都尉轻哼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得了吧,王……白秀才,就别假惺惺了的,我哪能追得上你。当今天下,又有哪些人能追得上你啊。”
白秀才轻笑道,“你今天不是比三日前要快上许多了吗?”
“我可是连吃奶的力气都用了的。可你呢?七成?五成?可别说一成都没有啊!”
白衫于其身前盘膝而坐,伸出了三根手指。
只听一声长叹。
“满修啊,我荣哲兴今就仗着比你年长个四五岁,就以兄长身份和你说几句实诚话。你说你不喜沙场,拒绝了上将军那正三品的前将军位也就罢了。”耷着脸的荣都尉吐了口气,“但那锦衣的从三品的大官,说是陛下的首席鹰犬,也不过其实只是坐坐庙堂喝喝茶的轻松闲职。俸禄高、辛劳少、油水多、人脉广,总比你现在在这小郡城中做个酒楼的账房先生要如鱼得水的多。唉,我说你,若是世忧兄还——”
“账房先生也挺好的。”
白衫淡淡道,侧过身,看向了那金灿灿的麦田。
荣都尉也转过身,沿着他的视线,静静地看着那一浪浪的金色海洋。
田园之乐吗。
“唉,也就因为当今圣上是宅心仁厚之主。”荣哲兴摇了摇头,“若是我的话,早就将你捆着带回雍阳去了。”
“荣都尉,慎言!”
“呃……呸呸,大逆不道大逆不道。”
两人互视一眼,随即都忍俊不禁了起来。
就这样静静地在树荫下观‘海’半柱香后,荣都尉一个鲤鱼打挺站起了身来,“走了,明日再来。”
白衫略感惊讶地抬起头,“还来吗?你不是说……”
“来啊,怎么不来。说不定我哪天就成小百人了。”
“额,其实小百人也——”
“你这白秀才可别太得意了啊!”
……
在那条通往当今天子都城的四方大道上,有这样一座名为‘萍水’的郡城。
它位于雍阳之北,相距百里不到。若是在一个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的日子,走上城外的小山头便能看见那作为‘雍华之都’的雍阳城之城墙的依稀轮廓。
郡城不大,也就十来条主要商街;郡城不小,算上来来往往的流动人口,总人口也能有小十来万。
要说原因的话,也许是因为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缘故。无论是去往雍阳还是自雍阳往北而行,都不出意外地会在这萍水郡落脚歇息。无论是想兴风作浪之人,亦或是寻求仕途之辈,整个江湖的三教九流都能于这小郡城瞥见一角。尤其是在每三年一次的会试时,没钱在雍都下榻的穷酸书生们,便都会挤到这座不大不小的郡城之中——指不定以后其中哪个寒门子弟,成了国之栋梁了呢。
一袭白衫,缓缓地于那铺石大道上步行而去。
雍华国国风奢靡,国中无论男女皆多打扮,好敷粉。因此,像他这样总是一袭白衫的素雅书生,其实不算多见——当然,满修也无啥银子用来打扮就是了。
当看到几辆装饰华丽的马车出现在街道的那端时,白衫便走到了街道的两旁,为那些鲜衣怒马的贵胄们让了路。
他信步走着,不时与那些街边小铺的老板们打着招募。卖猪肉的刘佬头、做糕点的王师傅、做些红粉胭脂的彭姑娘、售些清雅茶具的孔举人、卖些绣花武具的孙老弟……而他们见到满修,也会自然而然地唤上一声‘白秀才’,说些什么‘又跑出来忙里偷闲啦?’‘小心被掌柜扣工钱’什么的。彼此间亲昵无忌的模样,倒也难看出这白衫其实是个来萍水没多少年的外乡人士。
萍水相逢,未必不是善缘一桩。
拐过街角,白衫止步于那挂着大红灯笼的门楼之前。
抬头望去,那红底金字的匾额上,赫然写着‘虹鲤馆’三个大字。
话说这萍水郡的有两块金字招牌,其中的头块,便是这座不算很是奢侈的三层酒楼了。其一楼设四人小桌八张、六人方桌六张、八人长桌两张;二楼设两人雅座十张、一人独座若干;三楼则是有普通厢房十间、二等厢房三间、上等厢房一间。
无一日不客入盈满。
原因有三。
一是这虹鲤馆有一道红烧鲤鱼做得可谓是色香味俱全,且菜名顺耳,唤‘跃龙门’,那些住不了雍都酒楼的穷酸书生总会花些碎银来讨个好彩头,而不为功名所困之徒也会好奇品尝。
二算是一的果。那些曾在这虹鲤馆品尝过跃龙门的穷酸书生千千万,其中难免有二三十人后来做了雍都的大官,其中一些又愿做回头客,久而久之,酒楼便名声鹤起,弄得本郡太守御史也会常常出入。甚至有传言说,曾经,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相国,也微服私访过这虹鲤馆。
至于其三,倒有些不好明说。说是啊,这虹鲤馆的女掌柜,年轻时是名女侠仙子,曾闯荡江湖时,与那年少好游侠的先帝,有过一段不知真假的风流往事。但那说书先生是如此说得,后来先帝被点为世子之后,那贞烈女侠一不愿做那笼中雀,与三千妃子一同共侍一夫;但也无法狠下心来,一走了之。所以,最后拿了全部的盘缠,在这距离天下首都雍阳城不到百里之地开了这家‘虹鲤馆’。那想要跃过龙门,与心仪之人一起逍遥江湖,又何尝不是她自己呢?
只可惜,那说书先生说,先帝直到被谥号‘厚’字,也没有来过一次萍水郡。
唉,倘若我是那先帝,定会——
“白秀才!你又死哪儿去了?!”
一声清亮厉语倏然冲入了耳畔之中。
满修打了个哆嗦,抬起头,看向了那站在店门口的女子。
女子双手手支在腰间,双手捏着把绣花薄扇,端庄而大气。
她身高不高,大概也就不到五尺,一米过半多些。她身形不胖,那件素雅的齐胸襦裙显得很是缥缈——不过在胸前倒是山峦起伏,看得出是实打实的。
其容颜虽算不得倾国倾城,但算得上端庄标致、青春常驻,尤其是在得知她并未敷粉打扮之后。
但遗憾的是,其实她已经四十有——
“白秀才!你聋啦?!”
没等满修回过神来,那女子便箭步走下台阶——没有寻常女子的婀娜身段,只有侠客行事的大开大合。
然后,一把揪住了他的耳朵。
这可苦了比她足足高出了一个头的满修。
“唉唉!掌柜的!掌柜的!游大掌柜!疼!疼!轻点!唉!”
“哦?你还知道疼啊!啊?这大中午的满是客人的时候,你小子不算账跑哪里去偷懒了?啊?!”
“唉唉、不,唉、我是去……”
“还不赶紧给我去算账!”
话音刚落,掌柜便一边揪着他的耳朵,一边快步朝那账台走去。
“唉!明白明白!我自己能走!掌柜快松手!唉、痛!”
但她却对他的求饶置若罔闻,众目睽睽之下,就这样拎着他的耳中,在酒楼的厅堂之中穿梭而过。
那些赶京赴考的穷酸士子皆是目瞪口呆,但常来的本地郡人都已经见怪不怪了。无非是笑道两句“白秀才,又偷懒啦?”,便继续喝酒吃肉去了。
在将满修一路踉踉跄跄牵扯至账台之前后,掌柜的才松开了手,瞪了他一眼,转身上了二楼,去伺候那些能坐得起雅座的贵客了。
而满修,一边揉着自己那火辣辣的耳朵,一边抬起头,冲着那柜台后的小不点,无奈一笑。
那小不点,是个水灵灵的小姑娘,约莫六七岁的模样,听掌柜的说,是以前被人遗弃在酒楼门口不远处的襁褓婴儿。被店里的小二擅作主张,抱了回来,掌柜的没有办法,便将之养在酒楼中,取名‘小鲤’。但后来,小二某天晚上喝高了偷偷告诉秀才,那‘小鲤’是某天下着滂沱大雨的夜里,掌柜自己抱回家的——是不是被人遗弃的孤儿一说,他也不清楚。
小鲤一岁不到就叫了掌柜‘娘’,好不容易才在掌柜的苦口婆心下改正成了‘姨’——但自从后来他把店小二叫做‘叔’后,掌柜的便后悔了。小鲤两岁都不会走路,但三岁生日那天却突然一路小跑,登上了酒楼的最高楼,让众人欣喜万分。也自那以后,她便开始给酒楼端打打下手,做些端茶送水之类的简单活儿。那些客官贵人们在见到这么一个水灵的女孩儿后无一不笑脸相迎,远比庙堂上的那些笑脸真诚许多。不说虚的,就说实的,那老郡守自从见过这踉踉跄跄努力端盘子的小鲤后,每次吃饭结账时都会多给不少碎银子。那以后,掌柜对他的笑脸也是真诚了很多。
四岁时,白秀才教她读书学子、算盘算数,她也是一点即通——这不,白秀才跑出去偷懒的时候,这小不点便自告奋勇屁颠屁颠跑来算账了。
想到这,满修望着那个正眨着大眼睛、用眼神在邀功的小不点,微微一笑,轻轻抚摸了下她的脑袋,“做得好,去休息吧。”
小鲤嬉笑着点点头,脸上的两个酒窝若隐若现。
在目送这小不点一蹦一跳走上楼梯后,满修坐在了那张不算太舒服的木椅上,瞥了眼那厚重的账本,顿时目瞪口呆。
一顿六百五十文的饭钱,客人给了一两银子,这小不点找了客人四百五十文。
满修心中一慌,连忙翻了翻那本账木。
他不在的时候,小鲤一共算了十五账,其中算错了八账,亏了五百四十七文钱。
白秀才长长地叹了口气。
一点即通,不代表融会贯通啊。
……
整整一个下午加黄昏加傍晚,直到酒楼打烊为止,满修一直都在一手拨着算盘,一手用毛笔飞舞,几乎没啥休息。
究其原因,也不知掌柜从那个从西域游历过的旅人口中听闻了那西域有种叫做下午茶的餐点。所以她便与郡里做糕点的王师傅一合计,一同在这虹鲤馆依样画葫芦弄了个下午茶。将那本来很是朴素的糕点餐点精心摆盘,愣是弄出了几分宫廷料理的意思。雍国人本就喜好奢华,那些游手好闲的贵胄更是如此。
若说正午傍晚的酒楼被饥肠辘辘的市井百姓所围地水泄不通,那下午黄昏的酒楼便坐满了好清谈阔论的贵胄们。习惯了大手大脚消费的他们,竟让那仪态端庄的老板娘笑得嘴都要咧到天边去了。
满修长舒口气,合上账本,伸了个懒腰。
虽谈不上日入斗金,但日入百银也是板上钉钉的。
啥俸禄高、油水多,总没有这百两白银来得心安理得。
“来来来,发工钱了。”
“好嘞!”
就好似在满是白鸽的广场上撒了一把小米,群禽呼啸飞来。
小二、左跑堂、右跑堂、大后厨、小后厨、小不点、白秀才,七人一拥而上,围着掌柜所在的大方桌,依次落座。众人眼神热烈,期待着这周的工钱能有多少。
瞥了眼此刻眼神比豺狼虎豹还豺狼虎豹的七人,掌柜似笑非笑地哼了口气,将七个土色的信笺摊在了桌上。
尽管每个信笺上都写着各自的名字,但大家还是如同吃不到饵食的鲤鱼一般一拥而上,片刻后便将那木桌擦得比大清早还要干净几倍。
在拿到各自的信笺后,除了白秀才之外的所有人都迫不及待地将之拆开,一睹究竟——倒不是说白秀才不贪财,只是他光用手掂量就知道自己的工钱是多少了。
“掌柜的!俺这周咋少了一两银子啊!”
“因为你前天摔了两个瓷碗。”
“姨!我怎么就一两银子啊!”
“小孩子还那么多银子干什么,去买些糖葫芦吃就好了。”
“掌柜的!我咋多了二两银子啊!”
“唉?是吗,我这就拿回来。”
小二赶紧死死捂住了自己的工钱。
掌柜一笑了之。
一旁的白秀才,不动声色地收起了那装着足足二十两银子的信封,站起身来,朝掌柜做了个辑。
掌柜微微眯眼,“白秀才,你该不会又要去那‘满燕院’了吧?”
众人顿时停下手上动作,齐刷刷地侧头转身,看向了那在他们眼中一直风度翩翩的白秀才。
满燕院是啥地方?是这里除了掌柜和小不点之外所有人最喜欢去的地方。
本以为会脸红羞涩的白秀才只是微微一笑,“如掌柜所言。”
“可别又把整周的工钱都花在那里了。”
掌柜淡淡说着,伏下身趴在了木桌之上。
“明白。”
白秀才颔首点头,瞥了眼一旁眼神中写着‘真汉子’三字的同僚们,转身迈出了步伐。
“白哥哥,满燕院是什么地方呀?”
童言无忌,却不知道该让人如何作答。
满修抬起头,想了想。
“那满燕院啊,是燕子南归的地方。”
……
相比白日的繁忙拥挤,夜晚的街道倒是冷清宽敞了不少。
虽说不像雍阳城那样设有宵禁,但小郡城中夜不归宿的流人很不常见。
忙活了一天,夜晚不回家过过舒适惬意的小日子,去大街上游荡做甚?抓鬼啊?
满修走在那四方大道的中央,踏出步伐,一步步,缓慢而踏实。
街道的尽头,灯红酒绿、满院迎春。
那里,便是这萍水郡的第二块金字招牌。
满燕院,一座五楼高的青楼。
说它是金字招牌,倒不是说里面藏着什么国色天香的四大美女,只是因为它是这萍水郡上唯一一家放得上台面的青楼名伶之所。
雍华国好雍华,就连青楼也是如此——不,应该说,青楼更是如此。
古色古香的庭院,镀金的屋檐,砌红画凤的高柱,画着名山名水的屏风,仪姿上佳的名伶……缺少一样,就不可说是放得上台面。
当然了,喜欢台面下做事的人也有不少。
满修似是想起了什么,淡淡一笑。
他抬起头,看向那不知不觉已经近在咫尺的高楼。
与他人不同,当满修走至那扇从不拒客的宽敞门扉前时,却没有那常见的揽客之声。
就连一声‘公子、来玩呀’都没有听到。
究其原因嘛……
“哟,白秀才,又来啦?”
那倚门而站的老鸨冲他妩媚一笑,徐娘半老。
满修微微颔首,走上前,从怀中取出了那份信笺,从中取出了十两银子,放在了她的手中。
老鸨接过银子,施了个万福,目送着他走入院中。
饱含笑意的眼神中,不知为何多了几份恻隐。
……
满燕院的四楼,既不是五楼的花魁所栖之所,也不是三楼的美人所息之地。
住在这层的,是老鸨、龟公,与那个只会抚琴的她。
推门而入。
一轮明月,挂于长空。
窗前的她,一袭白裙,头戴面纱。她背对着他,纤细的手指轻轻地抚拨着那古琴的琴弦,一曲《见离人》,诉尽背井离乡之苦。
他没有打断,只是慢步走至那摆放着一杯热茶的案桌前,盘膝而坐。
就如这曲拨弄心弦的凄凉之歌所弹,三年前,在他初到这萍水郡时,怎么也没能想到,会在这里,遇见那个阔别十余年的她。
那年,青梅竹马的他与她,一人志在习武问剑报国救世,一人只想白头偕老相濡以沫。
一人得、一人不得。
那年军武国南下,雍华国作战不利,本该烧不到他与她家乡的战火如燎原之势,将那数万人赖以生存的城镇付之一炬。而她那本该闭月羞花的脸颊,也被某个不知名的军武卒所用匕首割出了一道无法隐去的伤疤。之后,在雍华国奇袭下得以脱离苦海的她,却已举目无亲。颠沛流离数年,最终落于风尘。
这一切,他直到与她于萍水相逢之前,都不知道。
自那以后,他便每周都会花十两银子来到这满燕院中,听她弹琴一曲,共饮清茶一杯。
这便是他所能做的一切了。
一曲终。
满修伸出手,稍微揉了揉眼眶,从怀中取出了那写着他名字的信封,轻轻地放在了茶桌之上。
她缓缓抬头,用那双不似以前清澈的瞳孔眺望着高挂于空的那轮明月。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声音清冷、没有温度。
满修没有说话,抬眼看着身前案桌对面的那个空座。
“为什么不去庙堂?”
她轻抚琴弦,淡然问道。
他还是没有说话。
“那不是你的志向所在吗?”
她复而问道。
他依旧没有说话,只是依旧看着身前的那个空座,就好像下一秒她会站起身,坐在那里一般。
但她没有,她只是背对着他,靠窗抚琴。
“我只想待在你的身旁。”
琴弦断。
她凄凉一笑,“若是你十年前如此想便好了。”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双手,与身上的那件白衫,“但我不后悔。”
“国之兴亡,匹夫有责。这不是一句空话。”他似是苦笑,淡淡道,“只是我已经吃得太饱了。”
“那就把茶喝了吧,趁热。”
她轻抚断弦,淡淡道。
他点点头,举起茶杯,复而放下。
沉默片刻。
“对不起,悦儿,我和世忧……”
话至半,欲说还休。
只是缓缓起身,走出门扉,留下一句‘我会再来的’而已。
……
待他走后,她转过身来,望着那人走茶凉的小桌,与那份写着‘白秀才’三字的信封。
凄凉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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