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税
22世纪初叶,随着世界政治与经济格局的大规模改变,全球人口流动的形势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不少国家都出现了人口极速衰减,生产力迅速减弱,致使最终陷入了全面萧条的尴尬局面。越来越多的人井喷式地涌向发达的地区,这也导致了部分国家出现了人口急剧暴增的现象。
那些外来人口为了能够获得在当地长期居住的资格,纷纷选择与当地人恋爱、结婚、生子。即便其中有些人最后依然无法达成目的,他们也会想尽各种办法来通过繁衍下一代的方式,为自己争得延长居住时间的机会。
在这些人的心里,可以做到天不怕、地不怕,但是他们就怕穷得下无立锥,上无片瓦。说起来这也难怪他们,谁不想在一个适合生活的地方安一个家呢?
然而很快,当地人便民怨四起,各地也有不少专家学者、社会名流以及政府官员开始表示出不满,提出一定要对这种情况进行整治,甚至是遏制。为了降低国土资源的消耗,减轻国民生产压力,确保家庭稳定性,避免出现因此而产生的不良影响,维护社会安定。政府部门不得不突发奇想,颁布了一条新的制度,这条制度由国税局和民政局协同制定,称作“恋爱保障税”,简称“恋爱税”。
该制度明确指出了恋爱的先决条件: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收入,且工作时长以及缴纳指定的社会各类保险必须满五年以上者方可恋爱。在明确恋爱关系之后,必须到税务局和民政局或两家指定的委托协办机构进行登记,并按月缴纳双方工资总收入的百分之十作为国家税收。同时,双方所在的单位也必须缴纳同等比例的税收。凡逃税者,除处以逃税总金额十倍的罚金之外,还将无法办理婚姻登记,同时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项制度主旨在制造一个门槛,目的就是为了控制不断增加的外来人口和新生人口,让一部分人最后知难而退,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
只是,恋爱本是人之常情,更是本能的荷尔蒙反应。如今突然对此搞出了这么一项赋税,它能是民心所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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