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星之所在
辛西娅就想捉弄一下郝运。
众人顿时闹腾起来,连小白也跟着起哄。
郝运实在推脱不掉,不过也不是很介意。他是一位温和的深宅,平日并不喜欢抛头露面,做一些他认为哗众取宠的事情。学校里的那些什么主持人啦,最佳歌手啦,学生会的各种官僚主义严重的学生干部啦,这些现充,他也就是围观一下,并不羡慕。
他并非没有追求和激动的情感,只是这些往往埋藏在沉重的现实之下。成功的人有些才艺,那叫做多才多艺,而他这样不闻一名的深宅,可就叫做不务正业了。
他习惯于戴上耳机,在音乐的世界里猖狂,那一幕幕开场的锣鼓,那一幅幅落幕的悲歌,在他的内心中演绎出比地球比世界更加宽广的舞台。
曾经有一位钢琴师,至死不愿意离开他的船。因为他太傲慢,不愿意离开自己的神国,去做一个凡人。
郝运的音乐,就是他的神国。当他的国,不再局限于自己的内心时,他并不介意一场还有其他观众的演出。
说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说,郝运的口琴其实吹得相当不错。
他拿出了一把12孔的半音口琴,这种精致小巧的乐器携带特别方便,有着宽广的音域,甜美的音色,学起来毫无难度,不知为什么在天朝始终无法流行起来。
这把琴原本买来为了讨好前女友,他没有钱,只能指望那些可笑的才艺能够搏女友一笑。只是第一支曲子刚学到一半时,前女友就离开了。他一个人坐在房间里,默默的学完了剩下的另一半。
没想到这只琴这支曲子的第一次表演,居然在异世界,在一群豪爽的兵爷中。可见每一次播种,都会发芽,只是可能是在你意想不到的地方。
郝运拿着口琴,走到了天井下。大厅的天井很狭小,只有一道月光静静流淌而下。他拿起琴,呜呜的吹了起来,琴声随着月光飘向远方。
~~~~你的身影如闪烁的星空逐渐融于晨光之中
~~~~失去了你的身影我的思念日益渐浓
~~~~无论坚强或是软弱愿此刻心永远能与你交融
~~~~只要有你伴随我不畏惧明天会有怎样的天空
琴声飘过集市的上空,胖子罗迪正坐在车中,用杜尔草编织着。他忽然抬起头,看着窗外漫天的繁星,想起已经过世的母亲,不禁泪如雨下。
~~~~两人一同走过的时光请你永远在心中珍藏
~~~~无论真实还是谎言夜已破晓黎明重现
~~~~虽然星空渐渐融在晨光中
~~~~你的光辉依然那样夺目灿烂
琴声越过城墙,回转在流民们简陋的帐篷之间。这些衣不遮体骨瘦如柴的可怜人逐渐进入梦乡,在梦中回到故土,和亲友们团聚在家乡。
~~~~不知你为何要说再见在梦中的是孤独的身影
~~~~在那时候你的眼中映照的是什么
~~~~那个时候二人的羁绊任谁也无法抹灭
~~~~无论你的孤独你的悲伤我都想试着感受
琴声飞过佣兵的营地,粗鲁的佣兵们难得的停下了大声的喧哗,体会这难得的平静。
~~~~倘若二人的眼神再度交会那愿望定会实现
~~~~拂晓的时刻在半梦半醒之间风从我的脸颊吹过
~~~~你的声音你的气味全部充满在四围
~~~~放飞思念展开翅膀在与你同一片的天空下飞翔
连血眼都停下了自己的脚步,沉浸在这优美哀伤的音乐中,生出了无限的感慨。
~~~~虽然星空渐渐融在晨光中
~~~~我依然能看见你那灿烂的光芒
~~~~就是如此喜欢你
~~~~愿两人终会相遇在未知的彼方
一曲终了,郝运放下口琴睁开眼。此时大厅里鸦雀无声,只有篝火燃烧劈啪作响。佣兵们张大嘴巴看着他,连相当富有艺术鉴赏力的辛西娅都目瞪口呆。
音乐无国界,但是超越了几十个世纪的乐器制造、乐理理论和编曲技术,轻而易举的碾压了这群土包子的审美。
他们仿佛看到了一个孤独的黑发少年,在漫天的繁星下,坐在屋顶,倾诉着对心中恋人的思念。
郝运的音乐是这么简单的么,小白都会着道,更何况是一群凡人。
小白都听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约修亚也是小白的心头好。呜呜呜,你就是故意想要惹我哭。
辛西娅用胳膊肘捅了捅小白,两个人窃窃私语。
“干嘛啊?”
“小白你老实交代。”辛西娅瞟了郝运两眼,“你是不是就这么被勾引到的。”
“我才不是他女朋友!”小白慌慌张张的否认,“他又不是约修亚!”
“约修亚是谁啊?”
“我不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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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眼站在夜晚要塞安静的石板路上,回味着刚刚的天籁。他仿佛置身于无尽的星河中,头顶,脚下,前后左右都是亘古不变的群星。在这无限的时间和空间中,血眼,这样一个渺小的人类,他不再杀马特,仿佛回到了初生的婴儿时的干净,他对着宇宙的无穷和浩瀚,问出了这样的三个问题。
“我是谁?”
“我从哪里来?”
“我往哪里去?”
身后的鬼蝠众人默然不语,只有憨厚的野猪男,他看老大问了,哪有不回答的道理。
“老大!你不是老大吗?”
“老大不是从城门进来的吗?”
“老大不是要去堵训练大厅的前门吗?”野猪男憨笑指着不远处的训练大厅,“你看断头斧和臭靴都动手了。”
血眼一看,不远处的训练大厅,后面和侧面都传来喊杀声,冒出火光,一个激灵。他抛弃了宇宙和星空,终于想起来了他在干嘛了。
三个月前,瘸狼法拉赫召集了特里希境内,几十支大佣兵团的首领。他终于决定撬开特里希王国这块堵在北境南下路上最硬的石头,召集大家来票大的。佣兵之王的提议得到了早就跃跃欲试的各大佣兵团的热烈响应。
他们密约,在三个月后的今夜同时展开行动。其中特里希的佣兵团主要负责搞乱王国境内的各大城市和军事据点,而法拉赫带领一支北境的佣兵联军直接碾碎王都卡里赫里。
三个月中,佣兵团们化整为零,四散进入特里希的各大城市,可谓暗流涌动。可因为大多是本地佣兵团,又有各种任务掩护,特里希的官方居然一直没有发现。
鬼蝠,断头斧和臭靴三个佣兵团运气很差,他们分到了塞米尔佳这么一个硬骨头,真是又臭又硬,不仅没什么油水可捞,守将奥古斯汀·拉曼还是个老顽固,简直油盐不进。
三个佣兵团看看差不多到约定的日子了,一合计,干他娘的硬来吧。臭靴提前买通了城门官朱力斯,是夜打开城门把他们放了进来。
三个团长进来之后,听说老狗奥古斯汀居然没有躲在防守严密的军营中,而是在训练大厅里宴宾客,这可真是天赐良机。
他们当机立断决定丢下正在缓缓进城的大部队,带领手下的一百多号精英们直扑训练大厅,要来个斩首行动。失去守将奥古斯汀和一大批高级将领,这要塞的守军不就跟没脑子的畜生一样随意搓扁揉圆吗。
训练大厅一共有前后侧面三个门,正好一个佣兵团负责一处。他们在路上简单商量了一下,负责后门的臭靴一动手,他们就一齐堵门,然后烧一把火,最后冲进去把漏网之鱼统统砍死。简单、粗暴、有效,可以说是非常完美的计划了,符合佣兵的口味。
没想到断头斧和臭靴都动手了,血眼却在这里听歌忘了时间。悲催的中世纪,连个前指都没有还敢玩斩首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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